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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囉~
自 12月的期貨開始(也就是你今天可以開始買賣的期貨), 結算日與最後交易日是同一天 !

 

 2008/11/09 21:19 中央社

(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2008年11月9日電)台灣期貨市場新制度「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調整最後結算價及結算日」明天正式實施,最後結算日將由現行最後交易日的次一營業日 (T+1日),調整為與最後交易日同一天 (T日),將使交易人有效規避到期交割的隔夜風險,並從12月份到期期權契約開始適用。

 

期交所這次參酌多數國際主要交易所作法,將到期契約最後結算日,由現行最後交易日的次一營業日(T+1日),調整為與最後交易日同一天 (T日),將使交易人有效規避到期交割的隔夜風險,增進到期保證金資金釋放效能。

 

期交所也將股價指數類期貨與選擇權最後結算價,由現行T+1日的開盤15分鐘標的指數的加權平均價訂之,改為T日收盤前30分鐘內標的指數的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。

 

期交所表示,由於簡單算術平均計算方式透明簡便,對交易人而言簡單易懂,有助交易人靈活運用交易策略因應市場收盤後的到期結算。

 

此外,採行算術平均價,由於每一筆成交價格權重相同,對意圖影響價格操縱者而言,要維持每分鐘進場操作,實務上並不容易,其操縱難度較成交量加權平均價高,可降低人為操縱可能性,並自12月份到期期權契約開始適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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